关于开展2025年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建德市科学技术局 分类:政策发文类

各科技型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化推进全市“315”科技创新体制建设工程,围绕“五链六版”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助推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资源开展攻关,力争在相关产业领域取得技术突破,现根据《建德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建科〔2025〕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以及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五大未来产业。同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传统产业创新提升,面向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碳酸钙高质量发展、农业食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实现一批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支撑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类企业无此要求,原则上应建有杭州市级及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

2、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研发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期满,且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4、申请项目必须在建德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建德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解决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共性或关键性难题和项目。

5、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企业已拥有I类知识产权1项(不含农业类企业)以上。

6、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项目研发投入应在200万元以上。农业类企业申报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研发投入应不少于 100 万元。

7、申请项目执行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之间,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二)建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发展有潜力、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企业项目须已中试或产业化,项目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营收比重超过3%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4、企业拥有1件以上Ⅰ知识产权或3件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按要求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年报信息;或申请企业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统一采用纸质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局高新科(洋溪街道江景路1号201室)。    

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包括:(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上年度财务报表;(5)上年度纳税申报表;(6)研发科技人员证明材料;(7)高企/雏鹰计划证明材料;(8)杭州市及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建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包括:(1)《建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5)上年度财务报表;(6)上年度纳税申报表;(7)研发科技人员证明材料;(8)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申报条件中各项指标情况);(9)国高企或省科小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四、项目申报业务联系

联系人:范溢    联系电话:64733644


附件:

1.2025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申请表

2.2025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3.建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表

4.建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建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