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 11月23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10/29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首版次应用政策要求,落实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精神,遴选一批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加快规模化、产业化应用,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

首版次软件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既包括首次发布的软件产品,也包括升级迭代新版本的软件产品。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 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市场正常销售,且三年内无停售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填报说明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测评机构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审核: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填写审核意见表,形成推荐名单汇总表,与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三)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程序形成首版次软件遴选结果。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存在填报信息不实、材料不齐,瞒报、漏报、代码提供不全,送审产品和销售产品不一致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2. 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所选测评机构应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 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出具的测评报告经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核准签字,加盖CNAS检测章和单位公章,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4.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第一批入选《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软件产品,要做好政策宣贯,推动产品名称、版本号存在变更情况的企业再次按流程申报。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1月23日(周一)前报送审核材料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雨,电话010-68208358、15801639736。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