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关于2025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分类:项目申报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22〕23号)和《西湖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宣〔2025〕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入选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2025年)的产业引领类项目和符合条件的政策保障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报项目须出具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的要求,由浙江“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网上服务市场实行定点采购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主体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三、所需资料

(1)202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请表(于8月29日前提交);

(2)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方案、执行情况、绩效情况、社会影响力、新闻宣传报道、照片等相关台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近三年年度审计、信用记录、以往业绩等);

(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胶装成册(包括项目申请表、总结报告及附件)、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一起递交至区文创发展中心。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由区文创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提交西湖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3、 项目公示。所有拟获得资助的项目在西湖区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区文创中心、区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拨付专项资金,企业在“亲清在线”平台进行资金兑现。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按照清单顺序并胶装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

2、项目审计工作要求请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附件3《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进行;

3、申报截止日期:申报单位在8月29日前完成申请表提交(盖章扫描件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申报,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材料受理部门地址:浙大路35号西湖区政府5号楼。联系人:丁雨倩,联系电话:89510297,电子邮箱:hzxhwczx@163.com 。


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西湖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