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2026年度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工作启动 10月25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10/20 来源: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一、支持内容

年度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简称“重点省创”)高质量发展,根据研发创新等目标完成情况2年内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该奖励与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认定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对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条件,全面推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对标达标,加速成长升级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称“四达标一升级”)。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申报条件:

  1. 须提出“四达标一升级”推进计划,有具体项目支撑,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2. 产业方向聚焦浙江省“415X”、杭州市“29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等领域;
  3.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huzijingxin/hzQR/huiqi.htm)“重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在线提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将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择优遴选推荐上报。市经信局组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不超过100家企业,经专项复审、结果公示后确定名单。

四、实施管理与资金支持

实施期内,“重点省创”企业须每半年报送推进计划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评价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支持资金2年内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先下达50%,剩余资金待实施期满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档下达,评价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剩余资金。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0571-85257089、0571-87296793、0571-87296791。

临安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0571-895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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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