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赋能产业创新发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
(一)省级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规定和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材料:申报单位须按各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属地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属地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后,盖章报送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市局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省局。
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封面标注申报项目类别、企业名称(盖公章)、所属区县、申报年度,封页采用A4铜版纸装订;正文按申报材料序号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加盖页码,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电子版材料要求:按纸质材料顺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不受理以多个文件组成的压缩文件)。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各属地局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19日前送达属地县(市、区)局。
(二)受理审核:县(市、区)局、省部属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填写市局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连同评审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省局。省部属单位申报项目不占所在市局推荐名额。省局受理和评审申报材料,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
(三)项目入库: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列入2027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
联系人:沈老师0571-89767036;连老师0571-89761706。
邮箱:ZSCQyuncu@163.com

信息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