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消费领域“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与智能体项目申报启动 10月16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10/14 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根据省政府关于人工智能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与智能体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浙江省商务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消费领域“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与智能体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应为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以进行联合体申报,独立申报或联合体申报需明确牵头主体。项目已承担国家攻关任务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1. 总体考虑:聚焦消费领域典型示范标杆场景和智能体项目,坚持好中选优、标杆引领,重点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应用意义重大的项目;坚持“项目+场景+政策”一体推进。
  2. “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指紧扣消费领域发展堵点、痛点,依托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全链条深度渗透融合,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带动效应的落地应用集合。
  3. 标杆智能体:指具备自主感知、逻辑推理、自主规划、协同交互能力的人工智能自治单元,可独立或协同完成复杂细分业务任务,实现无人化、自动化智能作业。

(三)申报项目重点方向

  1. 人工智能+商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推出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
  2. 人工智能+服务消费:运用人工智能、智能体等技术,提升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养老托育、住宿餐饮等领域的消费品质,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
  3. 人工智能+平台场景:打造人工智能领域专业赛事、展会、活动,建设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首发平台,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推动景区、街区、商圈、专业市场等智能化改造。

(四)项目其他要求

  1. 支持范围费用包括工程费用、研发费用、工程建设与其他费用等,不低于500万元,总投资额以第三方审计报告核定为准。
  2. 项目应为完工项目(建设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 申报项目鼓励利用国产算力、数据中心资源、基础大模型等软硬件设备。
  4. 人工智能应用和智能体建设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5. 同一单位限申报1个项目且一个领域(场景或智能体,二选一)。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安排等内容);
(二)申报承诺书;
(三)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进入初审推荐名单后再提供,须由在省财政厅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企业实际控制人社会信用报告等)。

三、支持标准

全省评选标杆应用场景项目10个左右、智能体项目10个左右,合计20个左右(包含消费领域等13个领域)。按项目总投资额的最高30%给予补助。其中,标杆应用场景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智能体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主体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
(二)汇总推荐: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智能体项目和标杆应用场景项目两个方向上推荐数量各不超过2个、合计不超过4个,于10月16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
(三)初步审核:省商务厅组织对地市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在智能体项目和标杆应用场景项目两个方向上推荐数量各不超过3个、合计不超过6个,经综合审议后于10月21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和材料。
(四)部门联审: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分规则进行评分,对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布置的典型示范场景以及国产化项目按评分规则予以加分。凭评分排名选定20个左右项目纳入拟补助名单。
(五)会议审定:省发展改革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补助项目名单。
(六)公示拨付:拟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计划、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杨娟,电话18361811085。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