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做好滨江区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新引进且当年通过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审核,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的规定,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发布通知,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科技服务机构。
2026年9月15日之后迁入我区或拟迁入我区,并将在2027年计划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全年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在企业迁入前或迁入当天提交备案材料。
联系人:李丽,咨询电话:0571-87703294。
信息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