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过程评价工作启动 9月28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9/21 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分类:公示公告类

日前,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6年过程评价工作。

一、运营情况评价

评价对象: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省级、国家级),评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评价内容:包括基础孵化能力、孵化成效和创新发展能力等。通过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行线上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进入“办事大厅-平台载体-孵化器评价”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8:00前。

二、企业培育评价

评价内容:对我市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的孵化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的进行征集。各孵化器梳理填报2025年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明细,并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各区、县(市)科技局。

评价要求:

  1. 要求在孵企业或毕业1年内的孵化企业,于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认定时间以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为准。
  2. 企业入驻孵化器时满足在孵企业标准参照新旧办法执行节点进行审核。
  3. 企业须已在市科技局孵化器数字管理平台备案。在被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之前未申请入孵企业备案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4. 申报时注意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凡不一致的,以备案信息为准。

三、区县推荐

各区、县(市)科技局将对孵化器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企业申报条件、运营状态以及是否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进行审核,并于9月30日18:00前,将企业培育明细、推荐函盖章扫描件和纸质原件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5楼,陈芳华,18867538588)。

四、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区、县(市)科技局将加强孵化器的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孵化器提高建设能级。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陈芳华0571-85318550;何茂川0571-85255627。

技术咨询:王楠0571-85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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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