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拱墅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征集启动 9月29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9/15 来源:拱墅区科技经信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高水平打造“三城五区”1+4+N产业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拱墅区科技经信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拱墅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拱墅区范围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区统计库并经核定2025年研发投入较2024年增长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2025年纳入区研发统计库且年度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设立(新引进),已纳入区统计库且2025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未享受该政策的企业;

(四)2025年研发投入增速达20%(含)以上、强度达10%(含)以上,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补助标准

研发投入数据原则上以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研发投入金额为依据。

(一)对纳入区统计库并经核定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的5%予以补助;新增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10%予以补助;新增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1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二)对首次纳入区研发统计库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研发投入的5%予以补助;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新设立(新引进)科技型企业当年或次年上规且年度研发投入达1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按入库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的10%、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四)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速达20%(含)以上、强度达10%(含)以上,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新增研发费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政策按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补助,请申报企业务必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拱墅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申请表(每页盖章);
  2. 新设立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引进工商变更证明;
  3. 2024年及202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
  4. 2024年及2025年度统计报表(107-1表和107-2表)(每页盖章)。

五、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9月29日前,将申请表及上述材料一式2份装订后,经所在街道(园区)审核盖章后,报送区科技局成果科(文晖路1号1406办公室),同时将全套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115663684@qq.com。

企业填报的研发投入需与区税务部门确认的数据一致。

六、联系方式

区科技经信局成果科:0571-89506104、0571-89506121。

拱墅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申请表

image_towy.png

信息来源:拱墅区科技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