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制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9/0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分类:公示公告类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就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一、企业范围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进入名单的条件

(一)企业应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5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二)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门类(C类)。

(三)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三、申报时间

四、政策享受时限

五、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