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钱塘(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9月13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8/28 来源:钱塘区发展改革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根据《关于推动钱塘(新)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钱塘区发展改革局发布通知,现组织开展2026年钱塘(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工作。

一、认定标准

已申报完成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其他企业申报钱塘区总部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钱塘产业发展导向,市场主体登记在钱塘并开展经营,实行统一核算,在区外拥有2个及以上分支机构,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包括金融机构、电信运营、烟草、电力、机场、房地产等行业企业及区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类型条件

  1. 存量型总部:区内注册成立或迁入一年以上,2025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含),或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税收达到一定规模(工业企业不低于6000万元,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企业不低于500万元);
  2. 增量型总部:2023年1月1日以后在区内新设或新迁入企业,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含)或年度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或2026年当年已实现营收5亿元以上或税收增量1000万元以上;或通过业务回归实现相关目标的企业;
  3. 研发型总部:2025年度在区内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占在区内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
  4. 上市企业总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上市,且上市主体在钱塘(新)区的企业;
  5. 百强企业总部: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榜单的企业总部;
  6. 龙头企业总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本行业内领军企业,总部实际经营在钱塘且获得重要区级荣誉。

二、申报及核算口径

以集团口径申报,原则上不得拆分申报、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应在钱塘区外拥有2个及以上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营业部、办事处、研究院等)。

总部企业认定涉及的指标数据均须体现在钱塘区,包括申报主体及区内成员企业2025年度(或2026年度)纳入我区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投入等经营数据。

三、认定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认定程序

  1. 企业申报:即日起至9月13日,企业按要求填报《杭州钱塘(新)区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表》,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申报主体所属的平台街道。
  2. 平台街道初审:对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成员企业名单进行重点核实。
  3. 区发展改革局复审: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形成公示名单。
  4. 公示公布:复审通过企业名单通过“钱塘发展”公众号等渠道对外进行公示。

(二)申报材料

  1. 2026年钱塘(新)区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表;
  2. 申报主体、区外分支机构、成员企业等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区外分支机构的佐证资料;
  3. 申报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龙头企业总部需提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
  4. 集团母公司授权书(母公司在区外的需提供);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区发展改革局:0571-89535411、0571-895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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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钱塘区发展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