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启动 9月25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8/25 来源:拱墅区科技经信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为鼓励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支持企业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根据《拱墅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高水平打造“三城五区”1+4+N产业政策》文件要求,拱墅区科技经信局决定开展2026年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高,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

(二)申报项目实施的专利应为企业自主申请,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权属、侵权等纠纷且未对外许可使用;

(三)专利已实现产业化,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形成的产品或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四)申报单位要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优先支持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已获得过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支持的发明专利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 《拱墅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2. 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近三年累计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产品的专利情况和发明专利在产品中所起的作用、发明专利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分析、企业发明专利产品的销售、纳税情况以及三年内预计的产量和经济效益;
  3. 申报项目所依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年费交费凭证(最近一次)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
  4. 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事务所需在浙江采购网内注册)。内容包括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所应用的已授权发明专利,上述发明专利产品2025年度销售额及明细表;
  5. 申报单位被认定为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经所在街道(园区)初审加盖公章后,报送拱墅区科技经信局成果科,并提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362970@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

材料报送地址:拱墅区文晖路1号1408室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1-89506101

信息来源:拱墅区科技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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