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推进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落实《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和《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全省孵化器信息填报和2026年度省级孵化器(规范级/引领级)申报工作。
(一)信息填报:各孵化器运营主体应于9月12日前访问“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点击“浙企办事”进入“经信涉企事项办理平台”,选择“孵化器信息填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完成初次信息填报。已纳入火炬统计调查的孵化器原则上均应填报,鼓励其他孵化载体积极填报。相关填报信息将作为省级孵化器申报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审核: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应强化辖区内孵化器信息填报的组织指导与审核工作,于9月16日前完成部级孵化器和本年度省级孵化器申报单位的审核,于10月23日前完成全部填报单位的审核。
(三)动态更新:初次信息填报完成后,孵化器应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动态反映运营真实实况。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原则上应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本季度信息变更和新填报单位的审核工作。
(一)申报对象
(二)复核程序
(三)新申报程序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及审核推荐单位须恪守诚信,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与材料上传;各市科技局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全部审核推荐工作,起草推荐函并填写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盖章报送省经信厅。
业务咨询:省孵化器协会史鸿彬0571-88217770/15557110227;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徐思雅0571-85152919;省经信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陈乾浩0571-87059131。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高老师0571-87113551。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