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发布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依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具备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发行能力,且注册地位于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026年7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
(一)申报单位应资信状况良好,原则上具备行业合规资质,拥有专业、稳定的项目服务团队,能够满足项目实施专业要求。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执业处罚、失信惩戒、行业违规记录,合规经营情况良好。
(三)具备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实操经验,熟悉项目申报、评审、发行、存续管理全流程,能够高效推进项目落地。
(四)拟申报项目中首次参与的科创型企业比例应不低于30%,项目参与企业应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及稳定经营能力,所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无权属争议。
(五)拟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具备明确的现金流产生能力。
(六)如有正在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一)申报程序
(二)申报材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对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进行调整的,须提前报备审核。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PDF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以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报送至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梦想小镇天使村6号楼2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cyip1005@163.com邮箱。
(一)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区域内同类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本次申报要求,规范填报申报材料,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流程完成申报工作。同时,应主动开展资料审核、立项核查及流程管理等后续事宜。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管委会有权立即终止其申报资格。
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部(知识产权部)刘老师:0571-88601223,邮箱:hcyip1005@163.com。

信息来源: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