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正式启动 企业填报7月14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7/06 来源:杭州市发展改革委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26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企业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14日。

一、认定标准

总部企业认定分为基本条件、类型条件、核算口径三部分。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要求:市场主体登记在杭州并开展经营,实行统一核算,符合杭州产业导向,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口径要求:以集团口径申报,原则上不得拆分申报、重复申报。主要包括:总部集团母公司在杭州市内注册的,以集团母公司作为申报主体;总部集团母公司在杭州市外注册的,以在杭最高一级实控子公司为申报主体;地方国企申报口径按照国企管理规则申报。

分支机构要求:申报主体应在杭州市外拥有2家及以上分支机构(金融机构总部除外),包括分公司、子公司等实控企业,以及营业部、销售部、项目部、办事处、研究院等业务分支机构。

(二)类型条件

总部企业分为5种类型,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其中之一的即可认定:

存量型总部: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杭注册或迁入,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

增量型总部: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杭注册或迁入,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及以上。

研发型总部:具备完善的研发条件,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

上市企业总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8个交易所上市,且上市主体或境内实际运营主体设在杭州(上年度在杭规模以上营业收入为零的不符合资格)。

金融机构总部:符合基本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持牌金融机构,由市委金融办另行认定。

(三)核算口径

总部企业认定涉及的指标数据,均为在杭数据,按集团口径核算,以企业申报并经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二、认定程序

1. 企业申报:2026年6月29日起至7月14日,企业登录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向注册地(税收缴纳地)发改局进行在线申请。

2. 属地初审:各区县(市)发改局于7月21日下班前完成线上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3. 部门复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于7月28日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须通过平台确认并上传《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确认书》。

4. 行文上报:各区县(市)发改局依据复审过审名单,经属地政府同意后,于8月7日下班前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5. 星级评定: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投入等指标,对复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星级”总部企业(金融机构总部不参与星级评定)。

6. 公示公布:复审通过企业名单和星级评定结果在相关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开发布,并授予星级总部称号。

三、申报途径

路径1:访问申报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ent/#/login

路径2:企业登录“亲清在线平台”→点击进入【服务直达】→【总部企业认定】,进入总部认定平台。

后续涉及星级奖励、人才、用地、通行便利等一系列总部支持政策,也通过该平台实现“一站式”兑付。

四、联系方式

各区、县(市)发改局咨询电话:上城区89500647;拱墅区89507249;西湖区89510566;滨江区89520411、89520412;萧山区89618969;余杭区89515804;临平区86221714;钱塘区89535404、89535411;富阳区89523847、89523897;临安区89540665;桐庐县89545498;淳安县89601211;建德市89607817;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89586956、89586947。

平台技术咨询:贾老师17633888551,龚老师18329123942。



信息来源:杭州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