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数字经济局)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5年度余杭区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
(一)鼓励企业资质升级
申报条件: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际发生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2025年度余杭区鼓励企业资质升级项目申报表、企业相关资质认证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
申报条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人工智能、类脑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等典型案例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和软件首版次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所获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仅奖励一次。项目实际发生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2025年度余杭区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项目的红头文件等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申报条件:对取得县处级以上政府(余杭区外)智慧应用项目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600万元。项目实际发生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2025年度余杭区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开拓市场项目申报表、项目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等材料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经所属平台或镇街审核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 “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系统报送,逐项填报上传资料。所有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请申报企业留存备查。
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6年7月13日23:59:59准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完整。如经核实以及相关部门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我单位有权不予兑现政策奖励或者减少兑现政策奖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并且我单位有权追究企业相关法律责任。
余杭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王老师,电话0571-88691651。

信息来源: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