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滨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启动 新申请企业须于5月22日前完成预申报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

一、申报对象

新申请企业: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国科小)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且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申请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因国科小当年申请当年失效,建议欲申报的企业先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复核企业: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其中,2023年认定的第一批企业参加第一批复核,第二批企业参加第二批复核。

二、企业填报事项与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核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2026年5月12日至5月22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复核申请,5月22日24:00申请通道关闭。

新申请企业:2026年新申请企业,于2026年5月12日至5月22日填写企业数据采集示例表,并于22日下班前将表格(EXCEL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1229985895@qq.com),视为完成预申报,后续将根据预申报名单开展针对性辅导。正式申报于2026年6月22日至7月20日登录平台填报申请,7月20日24:00申请通道关闭。

第二批复核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二批复核企业,于2026年6月22日至7月20日登录平台填报复核申请,7月20日24:00申请通道关闭。

填报要求: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如实填报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新申请和复核企业需将申请书(新申请企业填写附件1、复核企业填写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盖章扫描件,企业数据采集示例表(附件3)、新申请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复核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新申请企业请于5月22日前将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于7月20日前将以上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第一批、第二批复核企业分别于5月22日前、7月20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不参加复核的企业,属地需逐家了解原因。邮箱号:1229985895@qq.com。

四、其他事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参照《办法》执行。各街道、平台应坚持质量为先,着力把功夫下到培育和服务上,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宣贯,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按照《办法》明确的“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工作”。今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未通过的,原则上可保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未通过的,原则上可保留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五、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咨询电话:0571-89520447、89520448。

各街道、平台咨询电话:西兴街道0571-89521875;长河街道0571-86628871;浦沿街道0571-81993695;物联网0571-88138090;互联网0571-87696080;江北科技园0571-88217858;零磁科技谷(智慧新天地)0571-56971819;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0571-87777021。



信息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