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启动 网上申报截至5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相关科技型企业2025年度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面向余杭区内有效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具体资质以区科技局确认为准。

二、补助标准

单个企业给予最高本金500万元,上年末一年期LPR的50%贴息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贴息的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个人名义(含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贷款利息不得申报贴息;申请贴息的贷款必须在2025年度内结清及有相应的利息支出。

(三)合作贷款银行实行备案制,企业开户银行和贷款放款银行均应为合作备案银行。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26日。

申报网址: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sx-interest-subsidy-com/index.html#/home)。

申报材料: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采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包括:贷款贴息政策兑现申报表(系统导出,需盖章);贷款合同、贷款提用凭证、结息单(需盖章)、贷款结清证明(需银行盖章);最新单位人行征信报告;项目申报承诺书(系统导出,需盖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以及申报条件项证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取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项贷款贴息与增量贷款贴息每年度不能同时享受,请在申报前认真确认申报类型。

(二)专项贷款贴息中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重点文化企业、人才项目、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只能选择申报1类。

(三)同一笔贷款(相同借据编号)只能申报享受一次贷款贴息。

(四)同笔贷款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贴息补助的,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利息和担保费。

(五)如贷款业务发生在支行,但由分行进行贷款协议签署和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还需加盖余杭区内支行业务章。



信息来源: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