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市级科技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旨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申报市级科技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整体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三)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发费用不少于50万元;
(四)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固定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
(五)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六)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
本次申报统一通过“台州市科创云系统”(https://tzkjy.kjj.zjtz.gov.cn/tz/)进行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各申请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平台,在系统中选择“2026年度市级科技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并按页面指引完成填报。如无相关账号,请先完成注册。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5月8日,各地申请备案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场地、科研设备原值及专职研发人员情况,可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近一年有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系指2025年1月1日至本次申报之日期间。除上述两项外,其余所有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核查申报单位近一年有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等不良行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各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备案。
申报需提交《台州市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依托单位概况(企业规模、主营业务、研发投入情况等);研发中心建设的必要性;主要研发方向与建设目标;组建方案(建设方式、组织架构、实施步骤、资金投入、硬件条件规划等);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同时需提交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市级部门:台州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0576-88510576。
各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联系方式如下: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0576-88881982;黄岩区经信科技局0576-84121509;路桥区科技局0576-82446539;临海市科技局0576-85322730;温岭市科技局0576-86128060;玉环市科技局0576-87259236;天台县科技局0576-83930565;仙居县科技局0576-87792507;三门县科技局0576-83331047;台州湾新区经科局0576-88900103。
信息来源: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