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度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申报“新雏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杭州市内注册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二) 企业产品(服务)属于通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低空经济、前沿半导体、未来网络、空天信息、元宇宙、未来医疗、氢能与储能、前沿新材料、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等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三) 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四)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数不少于3件(其中授权不少于1件),或企业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数不少于1件。
(五)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企业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为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落地项目(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2000万元。
(六) 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企业培育-新雏鹰企业”模块进行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8:00。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区级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2:00。申报条件中关于年限计算、申报数据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认定文件下达后,“新雏鹰”企业应在三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明确3年内预期达到的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等目标。通过认定的“新雏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市科技局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申报企业须恪守科研诚信,对申报资料和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企业需提交企业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模板在系统中下载,填报后上传系统。
申报系统咨询:项目中心楼菁华、吕克斐,电话87080230、87025452;技术支持王楠,电话85151402。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杨瑾,电话85255665;拱墅区科技局成果科,电话89506120、89506121。
信息来源:拱墅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