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第二期宁波市科创服务、创新创业及科创保险消费券申领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宁波市科技局 分类:公示公告类

日前,根据《宁波市消费券暂行管理办法》及《2026年第二期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度第二期宁波市科创服务消费券、创新创业消费券和科创保险消费券申领工作正式启动。本期计划发放资金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

一、发放时间

本期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2时至6月23日12时。

二、优惠力度与申领额度

(一)科创服务消费券

分为检验检测券、研究开发券、科技咨询券三类,面额从500元至10万元不等。每家企业可获得的服务券面额,不超过服务合同中2026年2月6日(含)后实际支付金额的20%。每笔服务合同本期仅限抵扣1张。本期申领数量不设上限,每家企业本年度累计申领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创新创业消费券

分为场地租赁消费券和设施设备购置租赁消费券两类。场地租赁消费券面额从1000元至5万元不等,每家企业可获得金额不超过2026年2月6日(含)后实际支付房租费用的20%,每笔合同仅限抵扣1张,本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设施设备购置租赁消费券面额从800元至3万元不等,每家企业可获得金额不超过设备购置或租赁实际支付金额的20%,每笔合同仅限抵扣1张,本年度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三)科创保险消费券

分为研发攻关保险消费券和成果转化保险消费券两类,不设固定面额,每家企业可获得金额为2026年2月6日(含)后购买相应保险服务实际支付金额的50%。每份保险合同每期仅限抵扣1张,本期申领数量不设上限,每家企业本年度累计申领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发放对象

科创服务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在宁波市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等要求。

创新创业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入驻经市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或星创天地)内,且在宁波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同时满足规模及成立时间等相关要求。

科创保险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向宁波市经公开遴选的科技创新保险承保机构(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人民保险)购买研发攻关或成果转化保险服务,且在宁波市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以上申领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状况,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科创服务消费券服务机构

科创服务券服务机构需在宁波市登记注册1年以上,并具备科创服务券抵扣条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如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以及具有相应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业。有意愿成为服务机构的单位可通过邮箱向第三方机构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待审核通过后纳入服务机构名单。

五、相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地要按照能享尽享的原则,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使用消费券,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科创服务券消费券联系人:宁波市科技局何燕妮,电话0574-87910897;奉化区科技局刘杨,电话0574-89285308。

创新创业消费券联系人:宁波市科技局杨俊烨,电话0574-87910711;奉化区科技局田珊珊,电话0574-89294276。

科创保险消费券联系人:宁波市科技局杨俊烨,电话0574-87910711。

银联云闪付联系人:戴存军,电话0574-87860855。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