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平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及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临平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及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杭州市、上海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在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大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该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创业项目应符合临平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为初创企业,在临平区税务登记注册满6个月以上,且依法在临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大学生(申报时须在毕业5年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以上,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一致。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等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二)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在沪高校在校生,在临平区新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且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项目符合临平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为初创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临平区,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办公用房在临平区租赁满12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符合临平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所需材料

(一)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如为在校生,须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企业运营情况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交当年的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等。

(二)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屋租金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申请前一年度的财务年度报表和纳税记录。

四、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五、申报途径

(一)毕业5年内毕业生及在杭高校在校生:访问“人才会客厅”网址(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并登录,进入“大创汇智”模块,按照引导信息填写保存即可。

(二)在沪高校在校生:扫描通知所附二维码提交报名资料。

六、注意事项

2026年杭州市和临平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暂未下达,现开放的为过渡期申报,仅预留报名资格,待新政发布后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审核申报资格。

符合经营场地补贴申请条件的对象须每年申请一次,采取“先租后补”方式,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每个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一次最长3年的房租补贴,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属于自有或直系亲属所有的,不得申请场地补贴。

创业者须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扶持资金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已拨付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受助企业须严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不得用于消费性支出。

在沪高校在校生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只享受区级扶持补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9530448

本次申报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临平区鼎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后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奖励和资助。



信息来源:临平人社(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