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决策部署,加快科技服务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省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营收达2.6万亿元,建设10个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培育100家综合实力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引育1000名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基本建成以赋能为特色的创新平台体系和全省科技企业孵化“一张网”,形成创新力强、主体强大、优质高效、生态完备的现代化科技服务体系。
《行动方案》聚焦八个重点方向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研发设计服务: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推动产业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以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设计服务向高端综合设计、数智化设计转变。
深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司法保护等全链条集成改革。完善科技成果价值发现机制和市场化定价模式,培育深耕行业、市场化运作的技术验证、技术转移机构。探索运用“先用后转”、开放许可、大模型匹配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精准对接、高效转化。
深化企业孵化服务:系统布局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鼓励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投资机构等主体组建孵化器。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开展孵化器分型培育,持续提升孵化硬实力。
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2.0建设。深化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加强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梯度培育建设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高能级平台。
深化信息技术服务:深化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深化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加快关键软件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浙江特色开源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联动贷款、投资、保险、担保、证券、并购等方式,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金融体制。谋划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种子期专项基金,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加大“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金融供给。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板”。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深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
加强综合科技服务:鼓励依托综合性服务平台和企业法治服务驿站,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和出海涉外法律服务。引育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健全技术经理人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探索推进技术经理人职称改革试点。
《行动方案》同步部署五大重点工程:
研发攻关“突破”工程:建立精准有效的“企业出题”机制,深入推广“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部署实施人工智能数据集、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等重大专项。推行“科技领军企业+公共技术平台+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有组织攻关模式。到2030年,累计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800家,每年取得100项左右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成果转化“加速”工程:深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探索“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创办企业”路径。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建设运营科技成果转化保险鉴证中心。到2030年,推动概念验证中心“315”科技创新领域全覆盖,中试平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领域全覆盖。
产业壮大“聚合”工程:支持优秀成果参与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项目评定,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十链百场万企”等产业对接活动。到2030年,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区10个,每年新认定“三首”400项。
产业融合“赋能”工程:加快实施“科技服务+”赋能工程。面向传统产业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面向新兴产业推进垂直领域AI智能体产品开发和应用;面向未来产业健全“研发—验证—孵化—加速—产业化”的全周期服务体系。到2030年,打造30个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60个。
产业生态“筑基”工程:培育科技服务业优质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服务品牌。建立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双向有序流动机制,持续深化“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选聘制度。到2030年,培育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人数突破3000人、研制浙江特色科技服务业重点标准10项。
《行动方案》明确,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和省市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等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报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和政策宣传推广。
本方案自2026年5月16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