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分类:项目申报类

日前,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将自动纳入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宁波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并具有基于此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流程

企业需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无法人账户的需先注册。注册成功后,企业网上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版,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申报系统提交。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经信厅备案,核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三、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2026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11月30日。

四、附件材料清单

企业需上传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加盖公章的研发投入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专利申请受理书及授权通知单等;新产品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的资料及利用技术开展相关生产、服务活动的证明;企业从事研发相关技术活动科技人员(社保)清单及占比情况说明;企业上一年度技术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的情况说明;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相关证明;企业承诺书。

五、优惠政策

支持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

六、年报要求

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及时督促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于11月30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企报”,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报统计表》。对连续两年未报年报的企业(从2025年度起累计),视情取消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七、联系方式

各区(县、市)科技部门:

市级部门: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