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近日正式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2023年度第一批认定到期企业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6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
申报与复核对象明确
本次工作面向两类企业:
- 新申报认定对象:自愿申报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须为有效期内的宁波市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 到期复核对象:2023年第一批经宁波市经信局公布认定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再受理本次认定。所有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认定与复核标准各有依据
- 新认定企业:需符合工信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其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将由系统根据《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自动计算得出。
- 复核企业:参照《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此外,所有参与企业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强调,如发现数据造假,将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认定及复核工作全程通过线上进行,具体流程与时间节点如下:
- 企业线上填报(3月26日 - 4月15日):企业自愿登录“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按指引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档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 属地审核(截至4月20日):各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做好申报辅导、审核、答疑及实地核查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宁波市经信局。
- 审核公布:宁波市经信局对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信局发文公布。
工作要求与政策提醒
宁波市经信局在通知中强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骨干力量,也是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本前提条件。各地经信部门需加强工作联动,精心组织,靠前服务,特别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做好辅导。
同时提醒企业注意: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经复核通过方可延长有效期三年。
- 有效期内的企业每年须按规定时间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 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等重大变化,须在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否则可能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年3月31日